熟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
1Z303031起诉和答辩
(1)起诉
1)起诉的概念
起诉是指原告向人_________________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
2)起诉的方式
·书面形式《民事诉讼法》第109条1 款规定,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由此
可见,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形式是以书面为原则的。
·口头形式虽然起诉以书面为原则,但当事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也可口头起
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可见,我国起诉的形式是以书面起
诉为主,口头形式为例外。
3)起诉状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 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
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答辩
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情况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余件的,即立案,并于立案之日起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到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 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
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1)答辩的概念
答辩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而对其予以承认、辩驳、拒绝的诉讼行为。
2)答辩的形式
·书面形式即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
·口头形式答辩人在开庭前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答辩状,开庭时以口头方式进行的
答辩。
3)答辩状的内容
针对原告、上诉人诉状中的主张和理由进行辩解,并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和理由,即
揭示对方当事人法律行为的错误之处,对方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中的不实之处;提倡相
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自己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
以便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保护。
1Z303032诉讼管辖
(1)诉讼管辖的概念
诉讼管辖,是指在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系统中,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
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案件的权限分工。诉讼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指
定管辖。
(2)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
是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从纵向划分各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限,它是划分人民法院管辖范围
的基础。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设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
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3)地域管辖(※※※)
1)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的辖区内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
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从横向确认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
上确认的。
2)地域管辖是根据各种不同民事案件的特点来确定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
[天宇科技141]对其他特殊类型的案件,也是以当事人所在地、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诉讼标的
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为原则的。
3)民事诉讼法规定,地域管辖有3 种: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一
般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
讼标的或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确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采
取列举的方式予以确定;专属管辖是指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质,法律规定必须由一定地区的人
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外,凡是法律明确规定专属管
辖的案件,不能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原则确定管辖的法院。此类案件只能由
法律所确认的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他法院无权管辖。此外,协议管辖也不能变更专属管辖的
有关规定。
4)合同纠纷的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
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
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
属管辖。
法律还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专属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l)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
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指定管辖,是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
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___________;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
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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