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预习资料89
12304035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
融资租赁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特殊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出租人、出卖人和承租人三方主体。通常的做法是,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所需的租赁物,由出租人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并由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及承担瑕疵担保义务,而承租人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无需向出卖人承担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相加。其法律特征如下:
(一)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
出租人是租赁行为的出租方,但在承租人选择承租物和出卖人后,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构成了法律上的买卖关系,因而又是买受人。
(二)出卖人权利与义务相对人的差异性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权利和义务总是指向同一方主体。但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也不同于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三)融资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融资租赁是三方主体参与的经济活动。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二、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义务
1.向出卖人支付价金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义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合同法》第245条规定,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
3.协助承租人索赔的义务
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4.尊重承租人选择权的义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m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H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二)出人的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根据融资租赁合同,虽然出卖人是向出租人主张价金,但却需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
2.标的物的瑕疵担保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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