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由上述事件引起的工程进度拖延不等于竣工工期的延误。原因是:如果不能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将会造成工期延误,支付中要扣除拖期违约金;如果能够通过施工方案的调整将延误的工期补回,不会造成工期延误,不产生拖期违约金,支付中不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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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98000rn2,劲性钢骨混凝土框筒结构。地下3层,地上46层,建筑高度为203m。基础深度15m,桩基为人工挖孔桩,桩长18m。首层大堂高度为12m,跨度为24m。外墙为玻璃幕墙。吊装施工垂直运输采用内爬式起重机,单个构件吊装最大重量为12t。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了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事件2:监理工程师对钢柱进行施工质量检查中,发现对接焊缝存在夹渣、形状缺陷等质
量问题,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浇筑首层大堂顶板混凝土时,发生了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总承包单位现场有关人员于2h后向本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报告,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h后向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事件4:由于工期较紧,施工总承包单位于晚上11点后安排了钢结构构件进场和焊接作业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业影响夜间休息为由进行了投诉。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在查处时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检测夜间施工场界噪声值达到60dB。
【问题】
1.依据背景资料指出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哪几项?
2.事件2中,焊缝夹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3.事件3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此次事故属于哪个等级?纠正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报告事故时应报告哪些内容?
4.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所查处问题应采取的正确做法,并说明施工现场避免或减少光污染的防护措施。
参考解析:
1.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有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和人工挖孔桩工程。
2.事件2中,焊缝夹渣的原因可能有焊接材料质量不好、焊接电流太小、焊接速度太快、熔渣密度太大、阻碍熔渣上浮、多层焊时熔渣未清除干净等。其处理方法是铲除夹渣处的焊缝金属,然后焊补。
3.事件3中,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此次事故属于较大事故。纠正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事故的错误做法: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报告事故时应报告的内容有: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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