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书面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等制度。
(2)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
1)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注:向建设单位,不是向设计单位)。
3)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首先要对建设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民事责任)
4)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法律又将其确定为违法行为,要承担违法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4)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真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2013】
A.对施工质量负责
B.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C.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
D.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E.审查批准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答案】ABCD
【解析】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包括: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
【考点】见证取样和检验检测制度
1.防止设计文件和图纸出现差错
(1)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材料设备检验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的30%。
(3)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4)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式样或包装上做出标志、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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