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 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 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 义务等内容。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
二、民法商法
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间、法人间及公民与法人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中商人及其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属于民法商法。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属于行政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干预经济运行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等属于经济法。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属于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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