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环球一级建造师网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培训机构
热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平台头

报名时间  2023年05.1-6.30

准考证打印 2023年09月10日前

考试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左右

证书领取  2023年证书领取5月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河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西藏黑龙江全国

平台尾

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提示: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密码123456

选择省份
手机号码
您的姓名
提示: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请注意查收!

一级建造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7折抢购

备考一建考生、添加专属老师微信免费获取备考资料 微信号edu24olxu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复习指导 >> 文章正文
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备考讲义: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备考讲义: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环球网校为了让2014年的考生更好的备考,特别整理了一些一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讲义,希望给大家增加知识点,更好的了解一级建造师!一建已经进入备考的后阶段,大家可以看看网校推出的习题方案。

1Z308054行政诉讼的法院管辖、起诉和受理

  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指不同级别和地域的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一)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只管辖本辖区范围内重大、复杂行政诉讼案件。

  (二)一般地域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起诉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若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在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三、受理

  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129722917)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

  1·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3·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

  4·202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

  5·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9、10日

  6·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成丽芹老师
张君老师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韩教授
陈明教授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