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审理的方式
(1)开庭审理
仲裁审理的方式可以分为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两种。所谓开庭审理,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方式。开庭审理是仲裁审理的主要方式。开庭审理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书面审理
所谓书面审理是指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与人不到庭参加审理的情况下,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书面材料作出裁决的过程。书面审理是开庭审理的必要补充。
2.和解
仲裁和解,是指仲裁当事人通过协商,自行解决已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的行为。
(1)形成和解协议,可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2)反悔的可以根据原和解协议再申请仲裁。
3.调解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的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1)形成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2)调解书签收后反悔的,应作出裁决。
4.裁决
(1)仲裁庭按少数服务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2)形成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3)当事人不能就此事再裁决,也不能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效力体现在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