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要点资料3
网校导读:一级建造师网校整理了2013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管理核心知识,供广大考生备考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祝您顺利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
执业监督管理(掌握)
1.管理部门·全国: 建设部+同等级别的其它专业部门·县级以上: 建委+同等级其它专业部门2.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的权限
·权利☆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义务(三不得)☆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任何利益
2.管理措施 (两大措施)
2.1 撤销注册 ·撤销主管单位☆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将违法事实与处理结果告知其注册机关·可以撤销注册的情况☆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的
2.2 建造师信用档案 ·规定☆建造师及聘用单位应向注册机关提交信用档案信息☆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记入信用档案的情况
建造师不得有的行为☆未履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泄露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未履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未履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
交付使用的☆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目负责人
【难点】撤销、吊销、注销和收回注册证书的区别·撤销是因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或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出现变化,或者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中止行政许可;(过错在行政机关)·吊销则专指行政处罚(注册人有过错)·注销(行政机关和注册人均无过错,客观情况导致)·收回注册证书-无论以上种种原因,均要收回
1Z301021 法律体系(掌握)
2.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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