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回顾】
【2010年度考试真题】
1.甲公司欠某供应商500万元货款,现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立后的500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与丙公司均不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D.应当由乙公司承担全部债务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民法通则》第44条第2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企业的合同权利义务将全部转移给新企业,这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因此,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2.某借款合同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随之转移
的其他权利有()。
A.担保权
B.任意撤销权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C.抗辩权
D.抵消权
E.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
【答案】ACD本题考核的是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有效的合同转让将使转让人(原债权人)脱离原合同,受让人取代其法律地位而成为新的债权人。但是,在债权部分转让时,只发生部分取代,而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享有合同债权。《合同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3.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A.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
B.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C.作为当事人一方的公民死亡
D.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法定代表人变更
【答案】BD本题考核的是解除合同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后,合同责任由合并、分立后的当事人承担。《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9年度考试真题】
1.依据《合同法》对合同变更的规定,以下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论采用何种形式订立的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通过协商均可变更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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