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辅导:纠纷的处理(7)
31.注意提交仲裁协议的时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如果在开庭后再提出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失效,继续进行诉讼审理
32.仲裁庭的组成(两种类型)
■合议仲裁庭
☆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独任仲裁庭
☆由一名仲裁员组成
☆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仲裁员的回避
☆与诉讼中的回避同,增加“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3.开庭和裁决(可以开庭也可以协议不开庭审理)
■和解
☆形成和解协议,可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
☆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再申请仲裁
■调解
☆形成调解书或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经双方签收后产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签收前反悔的,应作出裁决
■裁决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仲裁庭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形成裁决书,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不能就此事再申请仲裁,也不能提起诉讼,同时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34.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和条件(6条)
■没有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35.仲裁裁决的法律后果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重新具有了或裁或审的选择权)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