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是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掌握工程建设领域
常见的行政责任种类
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法律制裁。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包括治安、工商行政、财政金融、文教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它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者提出的一种谴责性的警示。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它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权利的一种行政处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这是行政责任中一种较为严厉的责任形式,是公安机关短期剥夺违法者人身自由的行政责任形式。行政拘留的期限是1日以上,15日以下。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一级建造师
结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种具体行政处罚种类,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执业业务、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执照等。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国家有权依法设立行政处罚,赋予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职权的立法活动。《行政处罚法》根据我国的立法体系,对不同法律规范性文件设定各类行政处罚的权限划分作出了规定:
1.法律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其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2.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5.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分依据《公务员法》第56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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