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结算的程序
(1)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约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
(2)发包方应在收到文件的约定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
(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在约定期限内协商。
(4)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
(5)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
(6)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考 试大/位的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7)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2.未经签证但事实上已完成的工程量确认
(1)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2)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的,可按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
3.确认工程量的时间纠纷
(1)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2)此时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款,应予以支持。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相关文章
如果本站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www.jzsedu.org)。
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历年通过率比较
张君老师 |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
陈明教授 |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