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中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环球一级建造师网
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全国十佳网络教育机构 十佳培训机构
热搜: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

平台头

报名时间  2023年05.1-6.30

准考证打印 2023年09月10日前

考试时间  2022年09月19日

成绩查询  考试后两个月左右

证书领取  2023年证书领取5月底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宁夏内蒙古河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辽宁吉林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甘肃新疆青海西藏黑龙江全国

平台尾

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条件

自动查询系统提示:用户名您的手机号 密码123456

选择省份
手机号码
您的姓名
提示: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您的手机上,请注意查收!

一级建造师 网课

报名时间动态及时提醒 赠送环球视频课程 套餐7折抢购

备考一建考生、添加专属老师微信免费获取备考资料 微信号edu24olxu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复习指导 >> 文章正文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土地管理法
lZ301160~lZ301161 
lZ301160土地管理法 
1Z301161了解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概念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相分离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把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定方式取得的,对国有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此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土地使用者对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出租或者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类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原始取得的,并有出让年限的固有土地使用权。 
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但是,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根拊《土地管理法》和《城中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限于: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划拨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也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或者抵押。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所得收益或者抵押拍卖所得价款,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上缴国家或者优先用于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lZ301162 
1Z301162了解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一、国有建设用地 
除法律规定的乡(镇)村建设项目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这里,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经批准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乡(镇)村建设用地 
乡(镇)村 建设用地.是指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或者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要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申请乡(镇)村建设用地.应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三、临时建设用地  201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
临时建设用地,是指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和地质勘察需要,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临时使用的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建设用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建设用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 
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1] [2]

  考试交流区成绩查询交流群(点击加入QQ群可快速加群交流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我们会及时在群里通知):

  网校-中级会计师群3(群:129722917) 

  温馨提示:有任何报考及考试相关疑问,可添加网校专业老师个人微信号“edu24olxu”咨询。!考生可下载手机APP,随时掌握考试资讯!

国家医学考试网

扫一扫上面的二维码,添加老师个人微信号,所有课程七折开通

相关推荐:

  1·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2·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3·一级建造师考试真题

  4·2022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

  5·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9月9、10日

  6·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

学员登陆
名师在线
成丽芹老师
张君老师
  张君老师:建造师管理授课老师,硕士。课堂气氛活跃,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被学员称为神君老师。..[详细]
韩教授
陈明教授
  陈明:市政授课老师。有“市政之神”和“建造师市政第一人”的美誉。工程实践培训经验丰富,授课思路清晰..[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