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某矿井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遇到了如下几种情况:
1.3月1日,在施工运输石门时,遇到原地质资料提供的断层破碎带,并发生严重冒顶,造成施工单位增加施工费用支出30万元,影响工期15天。施工单位在3月15日处理完冒顶事故后,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2.在施工下山时,5月1日遇到地质资料提供的含水层,工程师认为该含水层不会造成大的事故,遂指示施工单位强行通过,结果导致涌水事故,造成施工单位经济损失50万元,
影响总工期30天。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经理休假30天,回来后,项目经理提出了索赔。
3.8月1日在施工顺槽时,由于遭遇地质资料未提供的断层,使得煤层上移,重新找到煤层后,影响工期10天,施工单位额外支出费用30万元。施工单位在找到煤层后,立即向工程师提出了索赔。
问题
1.分别分析几次事件中的索赔。
2.试述承包人的索赔程序。
答案:
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该地质状况是在预先的地质报告中提供给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的报价应该视为已经包含处理该不良地质情况的费用。
事件2索赔理由成立,因为是工程师的错误指令造成了施工单位的经济和工期损失,但是索赔却不能成立,因为索赔意向超过了28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之内提出索赔意向。
事件3的索赔成立,因为是不可遇见的地质情况造成了施工单位的损失,而且该特殊断层并未在地质报告中标注。
2.承包人的索赔程序是:
1)首先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矿山工程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声明将对此事件索赔。如果超过这个期限,业主(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以后承包人将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意向通知提交后的28天内,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承包人应递送正式的索赔报告。
2) 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业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索赔资料。以判定索赔是否成立。判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包括: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总工期延误;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3)确定合理的补偿额。经业主(监理工程师)核查同意补偿后,补偿的额度往往与承包人的索赔要求的额度不一致。主要原因有:对承担这事件责任的界限划分不清或不一致;索赔证据不充分;索赔计算的依据和方法分歧较大等。双方应就索赔的处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按合同的争议条款提交约定的仲
(四)
背景材料
某矿井主井井筒设计深度560m,井筒净直径6m,建设单位经过公开招标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工程造价和工期的基础井筒涌水量20m /h。井筒施工到368m位置时,放炮后井筒涌水量达到23m /h。施工单位在没有采取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了混凝土浇筑。脱模后发现井壁质量蜂窝麻面严重,井筒一侧半径偏差达到-20mm。建设单位提出返工处理,施工单位为此额外支出3万元,影响工期2天。
问题
1.建设单位要求返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应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为什么?
2.案例中,影响井筒净半径误差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在该案例中造成蜂窝麻面的主要因素可能有哪些?
4.施工过程中常用的处理井壁淋水有哪些措施?
答案:
1.主要依据是半径偏差不合格。根据规范规定,当井筒采用混凝土支护,且井内有提升装备时井筒内半径的允许偏差为+50。
对施工单位的索赔不给予支持,因为涌水量超出20m /h不会造成井筒半径尺寸的不合格,不是影响工期和费用的原因。
2. 通常影响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的主要原因包括测量误差、模板安装误差、施工失误等。本案倒的主要原因应是施工没有专门措施的原因。包括模板变形,造成井筒不同方向半径尺寸有大有小;支模板时没有校核测量造成的偏差,或是支模板人不负责任造成模板偏向一侧;如果混凝土未对称浇筑,在一侧浇筑过高时会对模板形成挤压,使模板跑偏,造成井筒半径尺寸误差等。
3.影响井壁蜂窝麻面的主要原因有:涌水直接进入混凝土冲走水泥浆;混凝土振捣操作不规范;混凝土粘模,没有及时清理,没有刷脱模剂等原因。
4.施工中一般处理井壁淋水的措施有:截水和导水。截水就是在吊盘上方设置一圈截水槽,将井壁淋水截住并用软管引到吊盘上的水箱中;导水就是在浇筑混凝土井壁时,
设置挡水层,在挡水层后面埋设导水软管,将岩帮涌水导出到模板外面,不至进入混凝土中,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一定要求后,再注浆将井壁后面充实堵水。
(五)
背景材料
施工单位B承包一主井井筒工程。井筒冻结段深度280m,基岩段围岩条件较完整,但在井筒深度560~590m、 680~700m位置有两层含水层,预计井筒最大涌水量分别为80立方米/h和78立方米/h,其他井筒段预计最大涌水量为25立方米/h。冻结施工由A 单位独立承包。施工单位B为了加快施工速度,在井筒设备选型布置中选择了2台JK2-2. 8/15.5型提升机,配2只4立方米/h吊桶提升,2台H2-6型中心回转抓岩机装岩,6臂伞钻打眼,凿眼深度4. 2m,整体液压下滑模板段高2.4m,溜灰管下料。为了抢在冻结壁进入井筒掘进荒径之前施工,施工单位B在冻结水文观测孔冒水3天后即开始开挖。在开挖 15m后,出现片帮事故,被迫停工。为此施工单位B向业主提出了由于片帮引起的3万元的隐蔽工程索赔。施工单位在正常施工到井筒深度为557m位置时井筒涌水量达到45立方米/h,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了8万元的地层变化引起的额外费用索赔。
问题
1.指出施工单位丙的井筒设备选型有何不妥,为什么?
2.分析B单位出现施工事故及两次索赔要求。
3.分析B单位施工准备期的主要矛盾线是什么?
答案:
1.施工单位丙的设备选型选用了2台JK2-2. 8/15.5型提升机不妥,因为主井井筒需要进行临时改绞,因此必须选用一台双滚筒提升机,最合理的配置是1台JK2-2. 8/15.5型提升机,1台2JK-3. 5/15.5型提升机,这样在进行主井临时装备时不需要另行安装绞车,节省工期;选用整体液压下滑模板段高2. 4m不妥,因为伞钻凿眼深度4.2m,爆破效率按0. 85计算,循环爆破进尺为约3.6m,为了保证正规循环作业,模板高度宜为3. 6m;主井井筒深度850m选用溜灰管下料不妥,容易产生混凝土离析,对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有不易保证,在深部混凝土浇筑时宜采用底卸式吊桶输送混凝土。
2.第一次事故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尽管水文观测孔冒水是冻结井筒开挖的基本条件,但是还应满足测温孔及准备工作等条件,主要条件应由冻结单位控制。因此在没有冻结单位的开工通知书的情况擅自开挖,责任应该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并且如果由此给冻结单位造成损失,冻结单位有权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第二次索赔是由于接近含水层时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治水措施,导致含水层的涌水通过裂隙涌出,责任应该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距离含水层 10m的位置时施工探水钻孔,根据探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治水措施。
3.施工准备期的主要矛盾线一般应该是临时井架的安装、天轮平台安装、翻矸平台的安装、井口临时建筑、井口供电、井口通讯信号系统、缠绳挂罐、临时锁口的施工、封口盘、试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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